根据教育部《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(教学〔2025〕2号)、湖北省招办《关于做好2026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》(鄂招办〔2026〕5号)以及《湖北中医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学科专业特点,制定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细则如下:
一、基本原则
1.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,以德为先,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。
2.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,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,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,突出对考生创新潜力、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。
3.坚持公平公正公开,做到政策透明、程序公正、结果公开、监督机制健全,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。
二、组织管理
1.成立研究生招生委员会,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复试录取工作。负责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、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,制订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,指导、培训复试工作专家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,协调所需的人员、场地、设备、经费保障等。
2.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,负责全程监督、巡视、检查本单位的复试、调剂、录取工作。
3.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工作专家组,该专家组负责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、科学选拔人才原则、能力与知识并重考核的要求确定复试内容、形式和试题命制。
4.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,该工作小组在复试前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。
三、复试内容及形式
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采取线上复试方式进行,包含以下内容:
(一)专业课考试
主要为专业知识考核,专业课在面试当中进行,满分为50分,30分为及格,不及格不予录取。
专业名称 |
考试科目及分值 |
参考教材 |
中医儿科学 |
中医儿科学 |
满分50分 |
中国中医药出版社、人民卫生出版社“十四五”规划教材 |
中西医结合临床 |
中西医结合临床 |
满分50分 |
中国中医药出版社、人民卫生出版社“十四五”规划教材 |
(二)综合面试
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、外国语听说能力、专业素质、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、实践能力、心理健康状况等,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,在考生明确回答完毕的情况下可提前结束。综合面试期间考生不允许透露姓名、考生编号等个人信息。综合面试满分为50分,30分为及格,不及格者不予录取。
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,视具体情况还可采取“函调”或“派人外调”等方式。
(三)实践(实验)能力考核。
实践(实验)能力考核在面试中进行,以合格为标准,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,不合格不予录取。
四、复试安排
1.资格审查及材料提交
复试期间医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,无证考生和复试资格不合格考生将不予复试。考生须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整理好,在2026年4月17日14:00前将扫描件(PDF),发送至邮箱xyzyyjxb@163.com,邮件命名格式为专业+姓名(如:中医内科张三)。
(1)有效居民身份证件;
(2)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;
(3)应届考生提供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和大学成绩单;
(4)往届考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《学位认证报告》;
(5)国外学历考生提供学历认证报告;
(6)《湖北中医药大学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》;
(7)《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》;
2.考生复试流程及具体安排
(1)面试时间:2026年4月16日15:00
(2)复试平台及分组:“腾讯会议”平台,会议室号将另行通知。考生名单见附件2。
(3)面试流程及要求:
①考生请于复试开始前30分钟登录平台完成设备检查,进入候考腾讯会议室(姓名备注为组内序号+考生姓名),考生候考期间应当自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查验、管理,耐心等候复试邀请。
②收到复试邀请的考生第一时间进入考场会议室完成复试。如考生接到复试邀请1分钟内未进入考场,我院工作人员将会第一时间电话联系考生本人,请考生在1分钟内接听,考生在接到复试邀请3分钟内未进入考场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,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。
五、复试缴费
1.根据省物价局核准,复试考生每人缴纳费用100元,请于4月17日中午12点前完成缴费。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,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。
2.缴费方式见附件2。
六、信息公布与复议
学院将在本单位网站及时公布调剂复试成绩。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或发现其它不符合招生政策的行为,可向医院复试工作及录取督查组反映。联系电话:0710-3447820。
七、其他事项
1.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,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。复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、录像和录屏,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,违者将按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严肃处理。
2.根据相关规定,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,组织作弊的行为;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;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,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、答案的行为;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。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,一经查实,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,取消录取资格,记入《考生考试诚信档案》。
3.入学后3个月内,学校将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有关要求,对考生情况进行全面复查。复查不合格的,取消学籍;情节严重的,移交有关部门处理。
4.以上内容如有变动,请以最新通知为准,未尽事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研究后决定。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我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。
八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邹老师 电话:0710-3444963
湖北中医药大学附属襄阳中医医院
2026年 4 月 16 日